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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部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根据相应起重机的具体要求,对应选择前款安全保护装置。
J1.5 起重机的电气保护系统的功能及其要求
包括短路保护、零位保护、错(断)相保护、紧急断电开关、电气绝缘等的功能与要求。
J1.6 液压系统的功能与要求。
J1.7 基础、轨道的安全状态判断与防护。
J1.8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J1.9 照明和信号。
J1.10 起重吊具和索具安全技术要求
K1.2.3 操作要求
空载和带载运行操作过程中,要求操作者根据指挥的指令,将吊具或载荷从一个地方放到另一地方;有联动要求的,可以进行机构联合操作完成上述动作,每次操作平稳、准确。
包括以下运行操作,并**停放:
(1)起升机构,起升到一定高度并下降;
(2)小车机构,运行一定行程;
(3)大车机构,运行一定行程。